两天调解七案 福州基层法院做实行政诉源治理“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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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恒)“感谢法院,感谢调解员,感谢法官,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随着各方签下调解协议书,随着原告吴阿婆的一声声感谢,一起关于家庭内部征迁权益分配的行政矛盾得到了实质性解决,原本暗生隔阂的家庭氛围也得到了缓和。这也是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诉前冷静期调解工作室”日前在两天内化解成功的第七起案件。
吴阿婆提起的两起“家庭内部征迁权益分配”争议案件,其与已去世的丈夫生育有二子一女,老夫妻俩共有的房屋在两年前被征迁,因为征迁实施单位与阿婆的长子、长孙分别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导致吴阿婆及其他子女的征迁权益受损,吴阿婆作为房屋的被征收人对征迁实施单位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街道与其长子、长孙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起诉之前,阿婆曾向街道申请人民调解,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达成调解。
调解员正在调解当事人吴阿婆提起的关于征迁权益分配行政案件。张作安摄根据上述情况,经审查,经办法官认为纠纷的症结在于家庭内部征迁权益的合理分配,而非单纯机械地审理行政协议,因此这两起协议纠纷推送至该法院“行政诉前冷静期调解工作室”。很快,在专职调解员吴奋的沟通化解下,吴阿婆一家人打开心结,终于坐在一起,就房屋征迁权益达成最终和解,阿婆的长子、长孙将已经获得的房屋征迁权益中的部分房屋和补偿款让渡给了未获补偿的其他家庭成员,阿婆的医疗费用、养老费用有了保障,她身患残疾的次子也有了妥善安排。
另外五起系高速、国省道沿线公告牌管理引发的系列案件。泉州某广告公司与土地承包人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在道路沿线设置单立柱广告牌,租赁期限内因高速、国省道沿线公告牌管理整治被当地政府强制拆除,泉州某广告公司遂提起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一方面涉及的是高速公路以及国省道沿线的安全隐患问题,另一方面又关系到相关民事主体的信赖利益损失,如何取舍与保护,实质性化解矛盾,显然不能仅仅简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定。于是,该系列案件也推送至调解工作室。当地政府接到冷静期通知后,即迅速进行研判,积极与泉州某广告公司就相应损失协商,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泉州某广告公司亦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通过府院联动平台,依托‘行政诉前冷静期’制度,当事人配合特约调解员,借助党委、政府、人大各方面力量积极与当地行政机关互动沟通,理性、平和、依法的解决争议,充分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该法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机制在化解争议上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实质性化解矛盾,从而实现基层治理的源头治理。
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上升,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增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行政诉前冷静期”制度,在行政案件的诉前调解环节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以能动司法理念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前端分流引导+中端搭建平台+后端保障预防”模式,畅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堵点难点痛点”,既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打消当事人顾虑,避免矛盾对立激化,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又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该制度推行以来,调撤各类行政争议案件151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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